喜闻女神重回FFnet,我急不可待地和她写信联系,其间问了很多关于文本的问题。因为有些信息对于更好地理解Against the Moon是非常必要的,因此翻译出来供大家参考。
1. 女神为什么不写犬狼slash?
至于犬狼,这是个好问题,可以说至关重要,很高兴你提出来。我有理由坚信,在他们短暂而悲剧的一生中,莱姆斯和西里斯从来没有发生过性关系。有些是历史原因,有些是心理原因,还有一些是哲学上的。关于这点我可以写一整篇论文出来,但现在我就两点我认为最重要的谈一谈。
一个是原著中没有明显关于犬狼性张力的暗示。读了我的故事你就会知道,为了写这篇小说,我专门仔细研究了原著中所有描写莱姆斯和西里斯(当然还有詹姆、彼得、莉莉、米勒娃、西弗勒斯……)的场景,但我没有发现任何确定他俩发生过性关系的明示暗示。我在网上看到的所谓“原著证据”要么无法自证其明(因为他们在哈利五年级的时候一起送了他圣诞礼物,所以他们俩就是一对),要么根本就是错的(莱姆斯在尖叫棚屋里力排众议拥抱了西里斯,完全无视了紧随其后的修饰语“像兄弟一样”)。如果你发现原著有什么地方确实谈及但我没注意到,欢迎告诉我。因为很明显你和我一样深爱这些角色。但目前这些理由不足以让我信服。
我说这话不是说就完全否定犬狼了,这可是同人啊!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,你爱读什么就读什么。听从你的灵感缪斯。但我的缪斯指导我尽可能忠实原著,创造出精心设计、张力十足、细致入微的背景故事。我的确把Pottermore奉为圭臬,也许是因为它出得较晚还在更新,但更多的是因为它涉及很多延续性的问题和错误,有些甚至和原著大相径庭(比如,很遗憾地说,莱姆斯的生平)。但对我来说,真正的圣经永远是原著,所以我力求忠实。我不会乱改莱姆斯的头发颜色,我也不会重写他的性格、经历和他短暂而悲哀的父亲一职。我不会改变他的性取向。如果我这么写了,就意味着我同意性取向是可以掰弯掰直,视情况而定的,是一种选择。但真相并非如此。
插一句,西里斯的性取向是比较模糊的,这一点我也可以大书特书。但由于字数限制,现在暂且按下不表。
现在我们来说说我不写犬狼文的最大原因。有意思的是,你的问题本身正好问出了我最主要的反对意见。是的,我写出了两个温柔、耐心、有爱、互相保护的男孩子,这也正是我在《阿兹卡班》和《凤凰社》里所看到的……但为什么这就非要和性吸引扯上关系呢?(更不要提性行为了,而后者不正是耽美同人slash的核心吗?)说性关系才是所有关系中最亲密的一种是当代最大的谬误。如果说两个男人之间没有性吸引力,就不能深爱、保护、照顾对方,那我觉得非常悲哀。我自己是LGBTQIA群体中的一员,所以我不能接受这个世上不存在柏拉图式的灵魂伴侣。但是,我必须重申,这种广为流传的观念其实诞生没有多久——说它是最近25年才兴起的都看得起它了。不信,我可以从古往今来无数文学作品中,举出一系列情感和精神上都很亲密的男性同伴,他们之间与性关系没有丝毫瓜葛。哈姆雷特和霍雷肖,福尔摩斯和华生,汤姆和凯西(注1),普鲁和马乔(注2),弗罗多和山姆,迈尔斯和朱利安(注3)……这些角色都亲密无间,默契非凡,读起来(或者看起来)都是一种享受。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未因为性的缺席而逊色半分,犬狼也一样。莱姆斯和西里斯之间的关系带给我希望,即这种关系还存在着,并没有被现当代“神化性爱、矮化友谊”的倾向所扼杀。
我能看到同性之爱的迷人之处,我也知道在当今主流媒体中性少数群体是多么缺乏话语权。但我不认为抹杀柏拉图式的爱情是解决问题的答案。就连你在问题中也以“仅仅只是友情”轻描淡写一笔带过(译者注:我原文写的I think their relationships are beyond mere friendship),但友谊明明是种非常美好而亲密的东西啊,蕴含着深厚的内涵和丰盛的回馈。我想让莱姆斯拥有这种感情。当我阅读《阿兹卡班》最后一章,或是《凤凰社》里其他令人心碎的互动场景的时候,当我读到最后两部莱姆斯回忆旧时与西里斯的点点滴滴的时候,我看到的就是这种友谊。我看到的是同志之爱,灵魂伴侣之爱,兄弟之爱。加上性元素并不会升华它的本质,我看不到性的存在也不觉得它有存在的必要。我看到的是这两个男人身上的力量、勇气和自知,使他们能够呵护、关心、深爱对方,这一切都不需要性,也不需要打着同性恋的旗号才有资格关爱彼此。我们当代社会将此视为阴柔,完全是大男子主义的荼毒。
注1: 抱歉,这个实在没查到,欢迎知道的朋友告知
注2: 出自电影From Here To Eternity
注3: 出自星际迷航Startrek。Reddit上有一篇帖子叫Miles and Julian, Startrek’s best bromance.
Miles and Julian. Star Trek’s best bromance. from startrek
2. 西里斯出身巫师贵族,可是为什么会经常犯语法错误?
你在推特上问了我一个我最喜欢的问题,为什么有时候西里斯会犯语法错误?为了回答这个问题,我要先向你介绍一下大不列颠的教育制度。虽然今天已经不再如此,但在以前,甚至一直到20世纪晚期,一个人的口音和谈吐都是他阶层和社会地位的最明显标志。这是英国文化和身份认同的一部分,从伦敦东区粗劣的伦敦腔,到上流社会精致繁复的语法规则,一个人的出身、家庭、教育完全可以从他的口音中听出来。甚至,有些口音是某些学校特有的,不属于任何地区、郡县、城市或者街区。所以,没错,你完全可以靠口音听出一个少年是不是上过伊顿或者哈罗。
西里斯之所以喜欢用伦敦土话(”wotcher”, “cobbler”, “innit”, “geroff”)或者糟糕的语法(比如说,他说me and James,正确说法应该是James and I。又如该用who的地方他用的是whom),是因为他在下意识地和他高贵的原生家庭划清界限。这些用词和语法在他的家族看来是粗俗鄙陋、不可接受的。而莱姆斯对语法正确的追求展现了硬币的另一面:渴望。他的母亲来自爱尔兰,在牛津大学读书势必要克服口音的障碍才能不受歧视。她之所以能取得后来的成就,完全来自于对语音的严格要求。在她的抚养下长大的莱姆斯,自然也不会差。不管莱姆斯的狼人身份给他带来了多少不甘与歧视,他都不愿意放弃这最后的堡垒,在语言上至少不用受到歧视(但也是下意识的,这也是为什么在against the moon里,纠正西里斯的念头只是一闪而过)。当然了,他也会犯错误。因为我们都是凡人,他身边的朋友也不太在意这些。但他确实很注意这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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